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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产业引导基金公司”)是契约型基金产品——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简称“产业引导基金”,中基协登记编号:SD4728)的基金管理人。根据渝财产业〔2017〕293号,为规范运营,我司拟在中基协系统中申请对该基金产品进行清算,故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根据基金当年审计报告,资产总额为6,786,687,693.82元,持有股权基金金额为6,739,540,000.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共计4,132,120,207.15元(为参与的24支子基金的投资余额)。
(二)服务内容
出具清算审计报告并填写Ambers等中基协系统数据。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出具基金清算审计报告,并辅助我司出具中基协要求的清算报告;
(2)我司在中基协上传清算报告后,辅助我司填写Ambers等中基协系统数据,直至此次提交的基金清算事项得到中基协审核回复;
(3)其他关于我司在中基协进行基金清算事项中的财务方面的服务。
(三)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出具清算审计报告,辅助我司出具中基协要求的清算报告,并按照中基协要求时限内完成系统财务数据填报。
(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含税、总价包干)。超过此价格的报价无效。
三、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参选单位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选单位其中一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评选小组应否决其比选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提供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状况。(提供承诺函)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参选单位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函及保密函。
四、评选方法
(一)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三)评选标准
对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资格、比选报价进行评审后,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中选人。由综合得分最高的第一候选人作为中选人,如出现两名综合得分最高的候选人,以报价低的候选人作为中选人。具体评审标准如下表: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付款方式
出具清算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辅助完成填写Ambers等中基协系统数据直至此次提交的基金清算事项得到中基协审核回复后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
(二)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出具清算审计报告,辅助我司出具中基协要求的清算报告,并按照中基协要求时限内完成系统财务数据填报。
(三)验收条款
出具清算审计报告,辅助我司出具中基协要求的清算报告,完成在Ambers系统上传清算报告并填报财务数据到中基协相关系统,直至通过中基协审核。
(上述条款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拟邀参选单位关联关系核查
(一)拟邀参选单位名称及邀请原因
为了拓宽供应商范围、增强竞争性,本次采购拟实施在我司公众号及三创平台公开挂网方式广泛邀请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参加比选。
(二)参选单位关联关系核查
由于本次采用公开挂网的方式邀请参选单位,没有拟邀请单位,因此在评审时,进行关联关系核查。
七、应当否决参选的情形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比选人应当否决参选人比选资格:
(一)参选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
(二)参选人与比选人存在关联关系的;
(三)参选人报价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四)参选人不具备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五)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方案、比选文件要求的;
(六)存在法律法规、内部制度规定的其他否决参选人资格的情形。
八、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一)报价文件份数:正式报价文件一份,副本 一 份。
(二)报价文件内容:详见附件格式。
(三)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装入自制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报价申请人公章。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 9 月 16日 12:00 时前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比选人拒绝接收。
(五)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清枫北路渝兴广场B1栋24楼,电话: 13696483690 。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