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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旗下基金拟出资4亿-4.5亿元(暂定),专项投资于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光芯”或“标的公司”)。现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拟投标的公司开展财务尽职调查,意向方请于 2026年9月23日17:30前提交参选文件。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我司旗下基金拟投资中石光芯。中石光芯成立于2019年,注册于福建省泉州市(下辖石狮市),是国内布局光芯片、光器件/组件、光模块及子系统全产业链的企业,专注为光通信、光互联与光传感领域提供全栈式解决方案。
(二)服务内容
本次拟采购1家中介机构,重点围绕标的公司(合并口径)的三年一期(一期为2026年8月31日)开展全面的财务尽调,重点关注标的公司的业务情况、行业情况、经营能力、财务状况、业绩风险、收益质量、资金往来真实性、合规性、未来盈利能力及其他我司要求重点关注事项,形成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根据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研判相关问题对项目投资的可能影响,在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中给出明确的风险警示并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或应对方案。服务主要内容及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项目立项材料和本次服务内容出具尽职调查清单,提出尽职调查工作计划;
2.对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核心技术、盈利模式、收入来源进行调查(含客户访谈)与分析,对核心产品商业化与客户验证进行专项核查(产品技术与商业化进度核查、客户独立访谈、在手订单与意向订单核查);
3.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行业空间、竞争格局等)和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行分析;
4.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核查与分析,评估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评估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因素;
5.对标的公司的产能、供应链与良率进行专项核查与分析;
6.对标的公司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作出全面客观的分析核实;
7.充分揭露标的公司的财务风险,研判对项目投资的影响并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
8.在整理分析基础上揭示风险和问题;
9.基于合理假设,对公司未来盈利进行预测,并与可比公司估值进行对比;
10.根据财务尽职调查情况,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11.协助制作信息披露文件(如涉及);
12.其他应尽事项。
工作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内容为准。
(三)时间要求
中介尽调服务合同签署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2周提交报告初稿,不超过3周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交最终报告。(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万元(含税、总价包干),超过此价格的报价无效。
三、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参选单位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选文件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评选小组有权否决其参选资格:
1.近5年(2021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行业协会等处罚,所出具报告未出现不合格或重大差错(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项目团队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相关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均应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及相关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团队成员的资格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资料或其他任职证明文件、业绩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要求
1.参选单位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2.参选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
3.参与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
4.参选单位与参与工作的相关人员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泄露秘密等行为。
5.参与比选机构拟指派的全部项目成员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6.尽调机构参与本项目团队成员与标的公司相关各方不存在利益冲突。团队成员不得有下列任意情形:
(1)与标的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与标的公司或者尽调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3)与标的公司、尽调事项、标的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7.如发现中选机构及指派人员的情况(资历与从业经验等)与响应文件所述不符、中选机构及指派人员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公司要求、不能按比选文件提供有效服务、因中选机构及指派人员的过错给我司造成损失的,我司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付相应的损失。
8.参与比选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应秉承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守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与本服务有关的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给第三者。
9.参选单位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函及保密函。
10.公司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评选方法
(一)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三)评选标准
对各参选单位的比选资格、比选报价进行评审后,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中选人。由综合得分最高的第一候选人作为中选人,如出现两名综合得分最高的候选人,以报价低的候选人作为中选人。具体评审标准如下表: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付款方式
出具尽调报告初稿时支付50%,出具尽调报告终稿和对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如有)的相关书面建议意见并经公司验收认可后支付50%。(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验收方式
以公司需求部门出具验收单认可为准。
(三)其他合同主要条款
按照本比选文件要求执行。
六、应当否决参选的情形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应当否决参选单位比选资格:
(一)参选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
(二)参选单位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
(三)参选单位报价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四)参选单位不具备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五)参选单位提交的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方案、比选文件要求的;
(六)存在法律法规、内部制度规定的其他否决参选单位资格的情形。
七、参选文件递交要求
(一)参选文件份数:正式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参选文件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及骑缝章、相关承诺函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二)参选文件内容:详见本附件格式。
(三)参选文件密封:参选文件应装入自制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四)参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6年9月23日17:30前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我司可拒绝接收。如递交时间临时需要调整的,由我司另行通知。
(五)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渝兴广场B1栋24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诗涵,17843743712。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20日